首页 > 广州高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新闻资讯 > 高炬新闻
反不正当竞争对知识产权交易的动态保护
时间:2017-03-03来源:无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通过对市场竞争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禁止,来对知识产权交易进行“动态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成为保护知识产权的具有基础地位的法律。某种程度上看,对知识产权交易的保护并非颁布更多的法律来就可以很好地实现。目前来看,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对知识产权交易的保护有一定的局限性,有一些行为虽不至于构成违法,但是确实会给权利人造成一定经济利益损害。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对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对知识产权交易的保护的一种弥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就是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行为的禁止。从历史发展看,反不正当竞争这一概念的提出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定,起源于对专利法、商标法的补充和完善。

保护知识产权交易,说到实处,还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保护知识产权之所以需要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配合,是因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本身的局限性所致。具体知识产权法律对智力成果设定的授权条件来看,门槛很高,如专利法要求受保护客体至少具备“三性”,商标法要求受保护客体至少具备“识别性”,版权法要求受保护客体至少具备“独创性”,在保护客体的范围上又属于“窄保护”,有相当一部分智力成果及相关成就由于不符合条件,游离于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之外。这就需要为知识产权交易的保护设计一个完善、周全的法律保护体系。

知识产权交易市场逐渐发展起来,社会对知识产权也是越来越重视,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促进了知识产权交易。